中共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工作委员会(以下简称东城街道党工委)是中共清远市清城区委的派出机关,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(以下简称东城街道办事处)是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。
东城街道党工委、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,按照省委、市委、区委工作要求,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。东城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级政权机关、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,以及村(社区)党组织,统筹使用各类资源。
东城街道党工委、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:
(一)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执行上级的决议、决定。研究决定街道经济建设、政治建设、文化建设、社会建设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。
(二)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,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,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,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,负责辖区宣传思想文化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。
(三)推进区域发展,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,参与做好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,配合做好城市有机更新,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。
(四)加强公共服务,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,落实劳动就业、社会保障、民政、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体育、卫生健康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服务等领域相关政策,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。
(五)实施综合管理,落实辖区内城市管理、人口管理、社会管理、经济发展、综合执法、文明创建等地区性、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。承担组织领导、推进实施、综合协调等职能,落实辖区内相关行政事务的常态化管理,统筹协调区域内相关力量,协助做好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,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。
(六)承担辖区平安建设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,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,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,做好安全生产、自然灾害、防灾减灾救灾、公共卫生、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。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,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,确保社会稳定。
(七)领导基层自治,组织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,健全完善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。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、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,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,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街道、社区发展服务。
(八)完成区委、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。